订单履约管理规则

第一章 概述

1.1规则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经怀工科技商城审核入库的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商品,同时适用于需经配送完成交付的商品(含服务券、消费卡等),特殊商品如赠品订单、预售商品等另行约定发货时间以商品详情页中的描述或买卖双方协商的发货时间为准。

1.2发货原则

应按照对消费者的承诺,遵守按时发、真实发、准确发、送达快的原则,积极履行发货义务。

 

第二章 发货时效及发货标准 

 

2.1发货时效响应

2.1.1现货商品发货时效

(1)食品类

现货商品均为48小时发货,即当天10点前的订单在后天的10点前发货并上传物流单号。由于受到发货地发货条件、地理条件等客观因素,根据商品实际发货区域,具体时效如下:

发货地区

时效

常规区域

48小时

偏远地区(新疆、青海、西藏、云南、海南,不含港澳台地区)

48-72小时

(2)非食品类

现货商品均为24小时发货,即当天10点前的订单在第二天的10点前发货并上传物流单号。由于受到发货地发货条件、地理条件等客观因素,根据商品实际发货区域,具体时效如下:

发货地区

时效

常规区域

24小时

偏远地区(新疆、青海、西藏、云南、海南,不含港澳台地区)

24-48小时

 

2.1.2预售商品发货时效

(1)预售商品定义:商品还没到销售季节,如苹果、柑橘产品在每年9月开始销售;或订单采购商品总量超过现货库存;

(2)预售商品的具体发货时间以商品详情页公告为准;

 

2.1.3 节假日发货时效

国家法定节假日及特定节假日发货时效以平台公告的发货时间为准。

 

2.1.4 如遇国家大型活动、天气因素、系统对接问题、停电、库房盘点、仓库搬迁等特殊事项,可能会产生延迟发货的情况,发货时间以公告页面为准。

 

2.1.5 发货时效展示方式

(1)以邮费模版的形式展示;

(2)以商品详情页或商品头图的形式展示;

 

2.2 发货标准

消费者下单后,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时效内,采用最适当的发货方式履行配送服务。

(1)发货包装中不得有其他与商品无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链接、二维码、联系信息)。

(2)平台仓库发货:指由北京怀工科技自有仓库发货;

(3)产地发货:指由供应商在产地直接发货;

(4)上门自提:指与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由消费者根据系统录入的地址信息到指定地点“上门提货”。

 

第三章 履约时效及履约标准

3.1 履约配送方式

(1)第三方物流配送:指使用“第三方物流配送”的配送方式发货;

(2)厂家自送:指供应商选择“厂家自送”配送方式发货;供应商发货时使用的承运商属于本公司自有物流体系的。

(3)超区配送:双方可另行约定并积极履约。

(4)如遇特殊情况,如:特定承运人(如特定物流公司)和承运方式(如全程冷链运输),双方可另行约定并履约。

3.2 履约时效

(1)除新疆、云南、青海、甘肃、西藏、海南等偏远地址和预售、定制的商品外,配送周期默认为7天;

(2)物流揽件后,但超过72小时物流信息未更新,平台积极协助消费者查询物流信息停滞原因及商品下落;配送周期超时(从下单到收货),平台极协助消费者查询配送周期超时的原因及商品下落。

 

3.3 签收标准

3.3.1 收件信息

(1)消费者需确保订单中填写的收件信息真实、详细、准确、有效。若因消费者收件信息错误导致发货后无法送达,则由消费者承担该责任限度内的不利后果(如退回运费、生鲜商品损失等);

(2)消费者只填写收货地址,未有效填写其他收货信息,若商品在收货地被签收,该签收视为消费者本人签收。收货人可以本人签收商品或委托他人代为签收商品,收货人委托他人代收行为视为收货人本人签收。

3.3.2 验收标准要求

(1)收货人签收商品时,应当对商品进行验收。如签收后发现表面不一致,应于签收后48小时内(另有规定的除外)反馈,并提供有效凭证证明存在表面不一致情形。

 

3.4 争议受理

出现以下情形的,需买卖双方协商处理:

3.4.1 因不可抗力因素,物流无法在规定/约定时限内送达的情形。

不可抗力因素: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等。

3.4.2 消费者投诉的配送签收纠纷问题超过以下规定的反馈时效的情形。

(1)签收后存在表面不一致/少件、错件、少赠品:签收后48小时内反馈;

(2)显示签收实际未收到货:自下单起最长30天内反馈;

(3)消费者滥用延迟发货规则发起赔付申请的情形。

•      消费者不以交易为目的发生购买行为并以此申请延迟发货赔付的;

•      被平台判定为异常账户发起的所有赔付申请。

3.4.3争议处理

签收环节争议包括但不限于消费者已签收但未收到货、签收后商品表面不一致、商品少件/错件/少赠品等。

(1)消费者投诉显示签收但未收到货,平台会督促发货仓库或供应商提供消费者本人签收的物流底单或合法的第三方签收证明;

(2)签收后商品少错件、少赠品的,若经核实后消费者要求补发或换货的,平台48小时内为消费者补发、换货并提供发货快递单号。

 

第四章 履约时效及履约标准

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情形,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及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所有交易行为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约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约定的,依照法律法规处理。供应商依据相关规则承担的相关责任并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在本平台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本平台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本规则于2023年4月10日生效。